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概况一、本单位职责二、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梧州市龙
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是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共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宣传科、总务科、药学部。
第二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79.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9.5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3.78万元,增长10.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2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09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213.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44万元,增长63.03%,主要原因是:我院医疗业务拓展,2024年医疗收入有所增加。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转入新冠疫苗接种经费,2024年没有这项经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7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3.78万元,增长10.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2.75万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2名,因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759.5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8.58万元,增长11.54%,主要
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及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8.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9.36%,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2名,因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09万元,增长7.41%。其中:基本支出393.45万元,项目支出172.83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64万元,支出决算为56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主要用于单位代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职工2名,因此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6.43万元,支出决算为54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基层卫生机构日常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乡镇卫生院支出381.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增加、财政项目支出增加。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0.63万元,主要村医生的养老生活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该支出为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6.7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办公费、印刷费、卫生材料费及其他委托服务费用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补助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开支以及日常运转。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印刷费、其他委托服务费用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补助单位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支。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0.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过渡期内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第二批)。
6.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职工2名,因此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4年新增退休职工2名,因此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8.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款。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6%。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及社保缴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年末有结转结余。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数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变化,与去年决算对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566.2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393.45万元;对上转移支付项目5个,对上转移支付172.83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7.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理统筹资金使用范围。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本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73万元,执行数为17.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方法、操作规程认识不够深入,部分评价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总结项目支出评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和细化指标内容,力求更加科学合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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