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工人医院2025-2026年医院污水废气等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1 项目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2025-2026年医院污水废气等检测服务2 服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梧州市工人医院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2025-2026年医院污水废气等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梧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北山院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服务内容:
4. 技术要求:
(1)检测类别及标准要求
(2)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
(3)样品分析使用《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推荐的分析测试方法。优先使用下表分析方法:
5.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4.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含税):壹拾陆万伍仟捌佰柒拾柒元整(¥165877元)。
5.竞标形式:院内询价。
6.付款计划:本项目采用分两期付款方式结算,每期付款前成交商开具对应付款金额发票(发票类型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发票无误后支付合同款至成交商指定对公银行帐户。即签订合同后,费用按实际检测次数,每服务满6个月,成交商向采购人开具核算后金额的发票和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商支付服务款项。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废水、废气”等项目检测资质和编制检测报告的资格),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参选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入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13日11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1)本项目总报价单,报价包含本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及配套配件、劳务、进场、安装调试、首次计量检测、管理、材料、维护、保险、交通、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请参选单位自行考虑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本项内容可不提供。
③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税款所属时间)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⑤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⑥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商务技术文件:
(1)本项目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_3.服务内容各分项报价)。
(2)本项目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_4.技术要求各项响应文件)。
(3)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其他要求:外包装袋填写项目名称、应标单位、联系方式。参选文件按响应文件要求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2副本)。应标单位应注意响应文件简洁精炼,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报名材料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1.评审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评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会议室。
3.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评审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五、评审结果及通知:
评审结果在梧州市工人医院官网(http://www.gr-hospital.com/)公布。
六、联系方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1号,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0774-2030686。
1.项目名称:梧州市工人医院2025-2026年医院污水废气等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梧州市工人医院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北山院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服务内容:
类别 | 项目 | 点位数(个) | 检测频次(次/年) | 报价(元) |
废水(门诊住院综合楼) | 化学需氧量 | 1 | 52 | |
悬浮物 | 1 | 52 | ||
粪大肠菌群数 | 1 | 12 | ||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志贺氏菌、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 | 1 | 4 | ||
废水(总部) | 化学需氧量 | 1 | 52 | |
悬浮物 | 1 | 52 | ||
粪大肠菌群数 | 1 | 12 | ||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志贺氏菌、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 | 1 | 4 | ||
废水(北山医院) | 化学需氧量 | 1 | 52 | |
悬浮物 | 1 | 52 | ||
粪大肠菌群数 | 1 | 12 | ||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志贺氏菌、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 | 1 | 4 | ||
废水(城南社区) |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志贺氏菌、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粪大肠菌群数、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1 | 2 | |
废水(城北社区) | 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沙门氏菌、色度、氨氮、总余氯、志贺氏菌、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砷、总铅、总银、总α、总β、粪大肠菌群数、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 1 | 2 | |
边界噪声(门诊住院综合楼) | 噪声 | 4 | 1 | |
边界噪声(总部) | 噪声 | 4 | 1 | |
边界噪声(北山院区) | 噪声 | 4 | 1 | |
无组织废气(门诊住院综合楼、总部、北山医院各1个点) | 硫化氢、氨、甲烷、氯气、臭气浓度 | 3 | 4 | |
蒸汽机废气 | 管道参数 | 1 | 12 | |
氮氧化物 | 1 | 12 | ||
二氧化硫 | 1 | 1 | ||
烟尘 | 1 | 1 | ||
烟气黑度 | 1 | 1 |
(1)检测类别及标准要求
类别 | 标准要求 |
废水类 | 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24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
无组织废气 | 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5项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
固定源废气 | 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标准执行。 |
噪声 | 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进行检测。 |
采样要素 | 采样点位 | 采样项目 | 采样时间 |
废水 | A医院总部废水排放口 B门诊住院综合楼排放口 C北山新院废水排放口 D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废水排放口 E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废水排放口 |
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总余氯 | 采样时间为1天,采集样品3组 |
无组织废气 | F医院总部废水处理间旁 G门诊住院综合楼 H北山新院废水处理间房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 采样时间为1天,采集样品4组 |
边界噪声 | I医院总部(东、南、西、北) J门诊住院综合楼(东、南、西、北) K北山新院废水(东、南、西、北) |
噪声 | 采样时间为1天,采集样品为昼夜各一组 |
蒸汽机废气 | L蒸汽机废气排放口 | 管道参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烟气黑度 | 采样时间为1天,采集样品3组(烟气黑度1组) |
检测要素 | 检测项目 | 推荐分析方法 |
废水 | 粪大肠菌群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GB 18466-2005 |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 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 1001-2018 |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HJ 347.1-2018 | ||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 | ||
沙门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GB 18466-2005 | |
志贺氏菌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医疗机构污水和污泥中志贺氏菌的检验方法)GB 18466-2005 |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1901-1989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
|
色度 |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 | |
挥发酚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
|
总氰化物 |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 |
总汞 |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 |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97-2011 | ||
总镉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T 7475-1987 |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第三篇 第四章 七、镉(四)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镉、铜和铅(B) | ||
总铬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
|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6-1987 |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第三篇 第四章 九、铬(一)火焰原子吸收法(B) | ||
总砷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
|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 | ||
总铅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
|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GB/T 7475-1987 | ||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第三篇 第四章 十六、铅(五)石墨炉原子吸收法(B) | ||
总银 |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
|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07-1989 | ||
六价铬 |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
|
总α放射性 | 《水质 总α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HJ 898-2017 | |
总β放射性 | 《水质 总β放射性的测定 厚源法》HJ 899-2017 | |
总余氯 |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 585-2010 | |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86-2010 | ||
无组织废气 | 氨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
||
硫化氢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五篇 第四章 十、硫化氢(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
氯气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0-1999 |
|
甲烷 |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 |
蒸汽机废气 | 管道参数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修改单)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 |
烟尘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
烟气黑度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 | |
边界噪声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4.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含税):壹拾陆万伍仟捌佰柒拾柒元整(¥165877元)。
5.竞标形式:院内询价。
6.付款计划:本项目采用分两期付款方式结算,每期付款前成交商开具对应付款金额发票(发票类型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发票无误后支付合同款至成交商指定对公银行帐户。即签订合同后,费用按实际检测次数,每服务满6个月,成交商向采购人开具核算后金额的发票和付款申请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商支付服务款项。
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废水、废气”等项目检测资质和编制检测报告的资格),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参选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入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13日11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1)本项目总报价单,报价包含本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及配套配件、劳务、进场、安装调试、首次计量检测、管理、材料、维护、保险、交通、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请参选单位自行考虑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本项内容可不提供。
③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税款所属时间)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⑤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⑥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商务技术文件:
(1)本项目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_3.服务内容各分项报价)。
(2)本项目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_4.技术要求各项响应文件)。
(3)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其他要求:外包装袋填写项目名称、应标单位、联系方式。参选文件按响应文件要求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2副本)。应标单位应注意响应文件简洁精炼,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报名材料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审时间及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1.评审时间:院内自行安排。
2.评审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会议室。
3.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评审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五、评审结果及通知:
评审结果在梧州市工人医院官网(http://www.gr-hospital.com/)公布。
六、联系方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1号,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0774-2030686。
梧州市工人医院
2025年8月7日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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